【南北中皿卷】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南北中皿卷為清代對於監生參加鄉試之編號。
皿字號乃清代科舉制度下,對國子監生參加鄉試之編號,其先後依監生出身省籍,分為南、北、中卷,據以核定中額。
緣科舉制度,限於中額,故或依考生類別編定字號,或依省分大小,核定取中名額。
清代順天鄉試將監生編為皿字號,並分南、北、中皿卷以核定鄉試中額。
據〔欽定大清會典事例.貢舉〕載:若直隸貢監生,有仍赴學政及吏部考送京府應試者,通編皿字號。
又據〔清史稿校註.選舉志〕載:鄉試解額,順治初,定額從寬,順天、江南皆百六十餘名。
……順天試直隸生員皿字號約占額十之七,北監生皿字號十之三,宣化旦字、奉天夾字僅二、三名;
江南試南監生皿字號十之二,餘為江、安併闈生員額;
南雍罷,南監中額併入北監。
十四年(1657),監生分南北卷,……視人數多寡定中額;
……乾隆元年(1736),順天皿字分南、北、中卷;
奉天、直隸、山東、河南、山西、陝西為北皿;
江南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廣、廣東為南皿,各中額卅九;
四川、廣西、雲南、貴州另編中皿,十五取一。
……九年(1744),嚴定搜撿之法,……定順天南、北皿各三十六,中皿改二十取一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_dmarc.wsky.ink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1 |